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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与台湾-后人评说


后人评说雍正与台湾雍正雍正与台湾雍正与台湾

雍正把台湾视作海疆重地、“要紧地方”,并为进行有效的治理,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影响久远的政策。

造就有效治理台湾的官员队伍。雍正一朝,台湾文武“俱就内地出色人员选补”。当闽省总督要把台湾总兵王郡升调福建水师提督时,雍正批示:“台湾之任紧要,且动不得。”台湾道员出缺,雍正竟委命福建臬司大员孙国玺前去接任。足见雍正对台湾官员的要求之高。

雍正时常告诫在台各官务必认识到海疆台湾的重要性及其职责的重大。雍正元年,新任台湾水师游击蔡征温陛见,雍正勉励他说:“台湾是要紧地方,你用心替朕出力,不可负朕委用你的意思。”雍正还多次谕示台湾文武各官:“和衷二字第一紧要”。

雍正为鼓励台湾官员实心办事,很讲究手段方法。几乎每一任巡台御史及台湾道、府、镇、协各员,都不时收到雍正赏赐的物品。对新任命的台地文武大员,在其赴任前,雍正多是召入宫内,当面劝勉;那些台湾中下级将弁也时常被引见。为鼓励其积极赴任,勤奋治台,许多在台湾任事的官员,很快得到提升重用。

强化清政府在台湾的统治。第一,进一步健全台湾行政管理机构。康熙时在台设一府三县(即台湾府,台湾、凤山、诸罗三县)。雍正先后添设彰化县,增设淡水厅,升澎湖巡检司为澎湖厅,将台厦道改为台湾道,在高山族聚集区设巡检衙门,以此加强对台湾的行政管理。

第二,加强台湾营伍建设。康熙时,台湾设总兵1员,副将2员,台湾、澎湖计设11营,兵额为9490名。雍正将台湾总兵升为挂印总兵,设副将3员,驻台官兵总数增至12670名。由此,台湾“南北中三路官兵声势已为联络”。

第三,推行教化,培养文风。台湾府隶属闽省,但因福建学政不能远涉过台,雍正便命汉巡台御史兼任台湾学政,督理台湾文教事宜。雍正十一年又下令,在台湾府添设教授、训导各一员,四县各设教谕、训导一员,以加强对府县各学的管理。雍正时期,在台湾开设的儒学达4所,建立书院6所,成为聚集台地士子进行风化教育的场所。

第四,对高山族的安抚。雍正明确谕示,对表示顺从前来归化的高山族人,务必“施恩布教,令其心悦诚服”。秉承雍正旨意,凡有生番归化,台地官员必赏给银两及盐、糖、烟、布等物,“加意教养”,以免其“复生离意”。雍正还在台湾设立社田,即为高山族番社留出一定的耕猎之地,不准汉民侵垦,其中大社留给水旱之地500甲,中社400甲,小社300甲,每甲约为内地11亩。社田均立界碑,四至田亩刊载官书。

对台湾的开发利用。在台湾开发史上,雍正的有关政策起到了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首先,放宽对台湾官民搬接家眷的限制。康熙统一台湾后,沿海民人纷纷往迁台湾形成移民高潮,但由于清政府严禁台湾官民携带家眷,台湾男多女少现象极为严重,这既有违两岸有骨肉之情的人民希望团圆的迫切要求,也不利于台湾社会的稳定,更制约了台湾人口的自然增长。有鉴于此,雍正五年谕令,在台湾有一定田地产业者准其搬眷。到雍正十年终于谕准:台湾民人凡妻子在内地者,均可搬眷过台。海峡两岸当即出现了“源源搬接”的景象。

其次,鼓励开垦台湾荒地。雍正谕劝台湾官员垦地开荒,称之官庄。时人这样记述:“全台文武各官分地辟之,各捐资本,自备牛种田器,结庐招佃,永为本衙门恒产,不独一时之利,万世之利也。”雍正一朝,在台官吏陆续出资开垦的官庄达125所。当然,开垦台湾土地的主要形式,还是内地移台汉民自行垦种的汉庄。雍正谕令通过征租收税等措施,把台湾垦地纳入封建经济的管理轨道。

再次,利用台湾稻米。“台湾地广民稀,所出之米,一年丰收,足供四五年之用。”而闽浙沿海则人多田少,民食不敷。自清统一台湾后,漳州、泉州等地“向藉台湾米谷接济”。雍正三年谕令,此后每年自正月至五月,台湾府每月碾米一万石,运送漳州、泉州各五千。此外,还动支国库银每年在台购米10万石,分储沿海各处,以备灾荒之年救济之用。清政府对台湾稻米的征调采买促进了台地垦荒农耕的发展。

雍正的治台措施,有益于台湾的稳定与发展,有利于祖国的统一与强大。如果说,康熙在统一台湾问题上写下了值得称颂的一笔,那么,雍正则为在祖国一统的版图上进一步巩固台湾的地位续写了新的篇章。(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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