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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植墓-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


曹植墓曹植墓第四批

曹植墓位于中国北部山东省东阿县城南20公里处的鱼山西麓,是三国时期魏国(公元220~265年)著名诗人,曹操次子曹植的墓冢。

曹植(公元192~232年)字子建,“建安七子”之一,他所作的《七步诗》至今仍为世人广为传诵。曹植墓始建于魏太和七年(公元233年),1981年和1985年曾先后进行过修葺。墓冢依山而建,以砖石磊筑而成,占地面积约1200余亩。墓室为前堂后室的砖室墓,前堂面积约17平方米,后室面积约4平方米。墓壁均以青砖错缝平砌而成。前堂后室之间辟有门,并以砖封护。墓内发现有石圭、石璧、青玉璜、玛瑙泡、云母片以及陶器等随葬品共132件。

墓前左侧还立有清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年)重修的碑楼1座,碑楼内放置有隋代所立的曹植墓碑。碑通高2.47米,宽1.03米,厚0.21米。碑冠与碑身以整石雕出,碑文共935字,兼用篆、隶两种书体。

迄今为止,在中国发现的三国时期墓葬仍然很少,因此曹植墓的发现,对于文学史和考古学等方面的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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