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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香墓-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


奢香墓奢香墓第三批

奢香墓位于贵州省大方县城的雾笼坡上。

该墓因年久失修塌毁,清道光十三年(1833年),奢香的后裔安淦辛等禀请大定知府、黔西知府修墓、树碑、建祠,以表业绩,将原“明封顺德夫人”嵌于墓前。碑高3米、宽2米、厚0.50米,正面阴刻“明顺德夫人宣慰使司奢香夫人之墓”等文字,并建有一座碑亭,还建有奢香祭祠。

奢香(1368~1396年),四川古蔺人,彝族君长奢氏之女,下嫁明朝贵州宣慰使霭翠为妻。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霭翠死,奢香代其职。当时的贵州都督马晔“欲尽灭诸罗,以代流官”,于是制造借口,辱挞奢香以激变。当四十八部土司要求“扫境以反”时,她坚决拒绝,于洪武十七年(1384年)亲赴京师,自陈家世及马晔的罪状,并向朱元璋表示:愿效力开辟西鄙,世世保境。朱元璋出于政治的需要,将马晔处死。奢香回到贵州,宣扬了朝廷的威德,并开辟了一条自东到西横贯全省以达川滇边境的交通要道,还通过朝觐、输赋、进贡等活动,使贵州和中央王朝的关系更加密切,从而巩固了祖国的西南边陲。

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奢香卒,明太祖朱元璋遣使祭奠,特赐“顺德夫人”的称号。其遗体按彝族传统实行火葬。水西实行改土归流以后,凡在大定、黔西任职的流官,也按汉族的风俗,每年清明节为奢香扫墓,对加强彝汉人民团结起到了良好的影响。(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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