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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秋保路死事纪念碑-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


辛亥秋保路死事纪念碑辛亥秋保路死事纪念碑第三批

辛亥秋保路死事纪念碑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公园西北角。

宣统三年(1911年)5月,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政策,将已交给民办的粤汉铁路、川汉铁路筑路权,出卖给英、法、德、美等帝国主义国家的银行团经营。湖南、广东、湖北、四川等省人民奋起反对,纷纷组织保路同志会,开展保路运动,进行罢工、罢市、抗粮、抗税等形式的斗争,四川的保路运动规模最大,参加者有数十万人。同年9月7日,四川总督赵尔丰逮捕保路同志会负责人蒲殿俊、罗伦等人,并枪杀请愿群众数百人,制造了成都血案,这激起了人民更大的愤怒,于是同盟会会员龙鸣剑等组织保路同志军在全省范围内发动武装起义,这成为了辛亥革命的导火索。

辛亥秋保路死事纪念碑建于1913年,坐北朝南,是砖石结构的,呈方锥形,由台基、碑座、碑身、碑首组成,总高31.85米。台基呈圆柱形;碑座呈方形,分四层,四周有机车、路轨等浮雕图案;碑身呈方锥形,四面均嵌有长条青石,刻有四种书体手书“辛亥秋保路死事纪念碑”十个大字,每个字均有一米见方,是清末民国初四川书法家赵熙、颜楷、吴伯竭、张夔阶所书。(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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