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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之卷五十三·列传第十三·张茂度等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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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宋书》之卷五十三·列传第十三·张茂度等的正文○张茂度子永庾登之弟炳之谢方明江夷张茂度,吴郡吴人,张良后也……等内容,载有多版本核对后的原文全文……
《宋书》之卷五十三·列传第十三·张茂度等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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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茂度子永庾登之弟炳之谢方明江夷

张茂度,吴郡吴人,张良后也。

名与高祖讳同,故称字。

良七世孙为长沙太守,始迁於吴。

高祖嘉,曾祖澄,晋光禄大夫。

祖彭祖,广州刺史。

父敞,侍中、尚书、吴国内史。

茂度郡上计吏,主簿,功曹,州命从事史,并不就。

除琅邪王卫军参军,员外散骑侍郎,尚书度支郎,父忧不拜。

服阕,为何无忌镇南参军。

顷之,出补晋安太守,卢循为寇,覆没江州,茂度及建安太守孙蚪之并受其符书,供其调役。

循走,俱坐免官。

复以为始兴相,郡经贼寇,廨宇焚烧,民物凋散,百不存一。

茂度创立城寺,吊死抚伤,收集离散,民户渐复。

在郡一周,征为太尉参军,寻转主簿、扬州治中从事史。

高祖西伐刘毅,茂度居守。

留州事悉委之。

军还,迁中书侍郎。

出为司马休之平西司马、河南太守。

高祖将讨休之,茂度闻知,乘轻船逃下,逢高祖於中路,以为录事参军,太守如故。

江陵平,骠骑将军道怜为荆州,茂度仍为咨议参军,太守如故。

还为扬州别驾从事史。

高祖北伐关洛,复任留州事。

出为使持节、督广交二州诸军事、建武将军、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

绥静百越,岭外安之。

以疾求还,复为道怜司马。

丁继母忧,服阕,除廷尉,转尚书吏部郎。

太祖元嘉元年,出为使持节、督益宁二州梁州之巴西梓潼宕渠南汉中秦州之怀宁安固六郡诸军事、冠军将军、益州刺史。

三年,太祖讨荆州刺史谢晦,诏益州遣军袭江陵,晦已平而军始至白帝。

茂度与晦素善,议者疑其出军迟留,时茂度弟邵为湘州刺史,起兵应大驾,上以邵诚节,故不加罪,被代还京师。

七年,起为廷尉,加奉车都尉,领本州中正。

入为五兵尚书,徙太常。

以脚疾出为义兴太守,加秩中二千石。

上从容谓茂度曰“勿复以西蜀介怀”对曰“臣若不遭陛下之明,墓木拱矣”顷之,解职还家。

征为都官尚书,加散骑常侍,固辞以疾。

就拜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

茂度内足於财,自绝人事,经始本县之华山以为居止,优游野泽,如此者七年。

十八年,除会稽太守。

素有吏能,在郡县,职事甚理。

明年,卒官,时年六十七。

谥曰恭子。

茂度同郡陆仲元者,晋太尉玩曾孙也。

以事用见知,历清资,吏部郎,右卫将军,侍中,吴郡太守。

自玩洎仲元,四世为侍中,时人方之金、张二族。

弟子真,元嘉十年,为海陵太守。

中书舍人狄当为太祖所信委,家在海陵,死还葬,桥路毁坏,不通丧车,县求发民修治,子真不许。

司徒彭城王义康闻而善之,召为国子博士,司徒左西掾,州治中,临海东阳太守。

茂度子演,太子中舍人。

演弟镜,新安太守,皆有盛名,并早卒。

镜弟永。

永字景云,初为郡主簿,州从事,转司徒士曹参军,出补余姚令,入为尚书中兵郎。

先是,尚书中条制繁杂,元嘉十八年,欲加治撰,徙永为删定郎,掌其任。

二十二年,除建康令,所居皆有称绩。

又除广陵王诞北中郎录事参军。

永涉猎书史,能为文章,善隶书,晓音律,骑射杂艺,触类兼善,又有巧思,益为太祖所知。

纸及墨皆自营造,上每得永表启,辄执玩咨嗟,自叹供御者了不及也。

二十三年,造华林园、玄武湖,并使永监统。

凡诸制置,皆受则於永。

徙为江夏王义恭太尉中兵参军、越骑校尉、振武将军、广陵南沛二郡太守。

二十八年,又除江夏王义恭骠骑中兵参军,沛郡如故。

永既有才能,所在每尽心力,太祖谓堪为将。

二十九年,以永督冀州青州之济南乐安太原三郡诸军事、扬威将军、冀州刺史,督王玄谟、申坦等诸将,经略河南。

攻碻磝城,累旬不能拔。

其年八月七日夜,虏开门烧楼及攻车,士卒烧死及为虏所杀甚众,永即夜撤围退军,不报告诸将,众军惊扰,为虏所乘,死败涂地。

永及申坦并为统府抚军将军萧思话所收,系於历城狱。

太祖以屡征无功,诸将不可任,责永等与思话诏曰“虏既乘利,方向盛冬,若脱敢送死,兄弟父子,自共当之耳。

言及增愤,可以示张永、申坦”又与江夏王义恭书曰“早知诸将辈如此,恨不以白刃驱之,今者悔何所及”

三十年,元凶弑立,起永督青州徐州之东安东莞二郡诸军事、辅国将军、青州刺史。

司空南谯王义宣起义,又板永为督冀州青州之济南乐安太原三郡诸军事、辅国将军、冀州刺史。

永遣司马崔勋之、中兵参军刘则二军驰赴国难。

时萧思话在彭城,义宣虑二人不相谐缉,与思话书,劝与永坦怀。

又使永从兄长史张畅与永书曰“近有都信,具汝刑网之原,可谓虽在缧绁,而腹心无愧矣。

萧公平厚,先无嫌隙,见汝翰迹,言不相伤,何其滔滔称人意邪。

当今世故艰迫,义旗云起,方藉群贤,共康时难。

当远慕廉、蔺在公之德,近效平、勃忘私之美,忽此蒂芥,克申旧情。

公亦命萧示以疏达,兼令相报,共遵此旨”事平,召为江夏王义恭大司马从事中郎,领中兵。

时使百僚献谠言,永以为宜立谏官,开不讳之路,讲师旅,示安不忘危。

世祖孝建元年,臧质反,遣永辅武昌王浑镇京口。

其年,出为扬州别驾从事史。

明年,召入为尚书左丞。

时将士休假,年开三番,纷纭道路。

永建议曰“臣闻开兵从稼,前王以之兼隙,耕战递劳,先代以之经远。

当今化宁万里,文同九服,捐金走骥,於焉自始。

伏见将士休假,多蒙三番,程会既促,装赴在早。

故一岁之间,四驰遥路,或失遽春耜,或违要秋登,致使公替常储,家阙旧粟,考定利害,宜加详改。

愚谓交代之限,以一年为制,使征士之念,劳未及积。

游农之望,收功岁成。

斯则王度无骞,民业斯植矣”从之。

大明元年,迁黄门侍郎,寻领虎贲中郎将、本郡中正。

三年,迁廷尉。

上谓之曰“卿既与释之同姓,欲使天下须无冤民”加宁朔将军、尚书吏部郎、司徒右长史、寻阳王子房冠军长史。

四年,立明堂,永以本官兼将作大匠。

事毕,迁太子右卫率。

七年,为宣贵妃殷氏立庙,复兼将作大匠。

转右卫将军。

其年,世祖南巡,自宣城候道东入,使永循行水路。

是岁旱,涂迳不通,上大怒,免。

时上宠子新安王子鸾为南徐州刺史,割吴郡度属徐州。

八年,起永为别驾从事史。

其年,召为御史中丞。

前废帝永光元年,出为吴兴太守,迁度支尚书。

太宗即位,除吏部尚书。

未拜,会四方反叛,复以为吴兴太守,加冠军将军。

假节。

未拜,以将军假节,徙为吴郡太守,率军东讨。

又为散骑常侍、太子詹事。

未拜,迁使持节、监青冀幽并四州诸军事、前将军,青冀二州刺史,统诸将讨徐州刺史薛安都,累战克捷,破薛索儿等,事在《安都传》。

又迁散骑常侍、镇军将军、太子詹事,权领徐州刺史。

又都督徐、兖、青、冀四州诸军事,又为使持节、都督南兖徐二州诸军事、南兖州刺史,常侍、将军如故。

时薛安都据彭城请降,而诚心不款,太宗遣永与沈攸之以重兵迎之,加督前锋军事,进军彭城。

安都招引索虏之兵既至,士卒离散,永狼狈引军还,为虏所追,大败。

复值寒雪,士卒离散,永脚指断落,仅以身免,失其第四子。

三年,徙都督会稽东阳临海永嘉新安五郡诸军事、会稽太守,将军如故。

以北讨失律,固求自贬,降号左将军。

永痛悼所失之子,有兼常哀,服制虽除,犹立灵座,饮食衣服,待之如生。

每出行,常别具名车好马,号曰侍从,有事辄语左右报郎君。

以破薛索儿功,封孝昌县侯,食邑千户。

在会稽,宾客有谢方童等,坐赃下狱死,永又降号冠军将军。

四年,迁使持节、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随二郡诸军事、右将军、雍州刺史。

未拜,停为太子詹事,加散骑常侍、本州大中正。

六年,又加护军将军,领石头戍事。

给鼓吹一部。

七年,迁金紫光禄大夫,寻复领护军。

后废帝即位,进右光禄大夫,加侍中,领安成王师,加亲信二十人。

又领本州中正,出为吴郡太守,秩中二千石,侍中、右光禄如故。

元徽二年,迁使持节、都督南兖徐青冀益五州诸军事、征北将军、南兖州刺史,侍中如故。

永少便驱驰,志在宣力,年虽已老,志气未衰,优游闲任,意甚不乐,及有此授,喜悦非常,即日命驾还都。

未之镇,值桂阳王休范作乱,永率所领出屯白下。

休范至新亭,大桁不守,前锋遂攻南掖门。

永遣人觇贼,既返,唱云“台城陷矣”永众於此溃散,永亦弃军奔走,还先所住南苑。

以永旧臣不加罪,止免官削爵,永亦愧叹发病。

三年,卒,时年六十六。

顺帝升明二年,追赠侍中、右光禄大夫。

子瑰,升明末,达官。

永弟辩,太宗亦见任遇,历尚书吏部郎,广州刺史,大司农。

辩弟岱,升明末,吏部尚书。

庾登之,字元龙,颍川鄢陵人也。

曾祖冰,晋司空。

祖蕴,广州刺史。

父廓,东阳太守。

登之少以强济自立,初为晋会稽王道子太傅参军。

义旗初,又为高祖镇军参军。

以预讨桓玄功,封曲江县五等男。

参大司马琅邪王军事,豫州别驾从事史,大司马主簿,司徒左西曹属。

登之虽不涉学,善於世事,王弘、谢晦、江夷之徒,皆相知友。

转太尉主簿。

义熙十二年,高祖北伐,登之击节驱驰,退告刘穆之,以母老求郡。

於是士庶咸惮远役,而登之二三其心,高祖大怒,除吏名。

大军发后,乃以补镇蛮护军、西阳太守。

入为太子庶子,尚书左丞。

出为新安太守。

谢晦为抚军将军、荆州刺史,请为长史、南郡太守,仍为卫军长史,太守如故。

登之与晦俱曹氏婿,名位本同,一旦为之佐,意甚不惬。

到厅笺,唯云“即日恭到”,初无感谢之言。

每入觐见,备持箱囊几席之属,一物不具不坐。

晦常优容之。

晦拒王师,欲使登之留守,登之不许,语在《晦传》。

晦败,登之以无任免罪,禁锢还家。

元嘉五年,起为衡阳王义季征虏长史。

义季年少,未亲政,众事一以委之。

寻加南东海太守。

入为司徒右长史,尚书吏部郎,司徒左长史,南东海太守。

府公彭城王义康专览政事,不欲自下厝怀,而登之性刚,每陈己意,义康甚不悦,出为吴郡太守。

州郡相临,执意无改,因其莅任赃货,以事免官。

弟炳之时为临川内史,登之随弟之郡,优游自适。

俄而除豫章太守,便道之官。

登之初至临川,吏民咸相轻侮,豫章与临川接境,郡又华大,仪迓光赫,士人并惊叹焉。

十八年,迁江州刺史。

疾笃,征为中护军。

未拜。

二十年,卒,时年六十二。

即以为赠。

子冲远,太宗镇姑孰,为卫军长史,卒於豫章太守,追赠侍中。

炳之,字仲文,初为秘书、太子舍人,刘粹征北长史、广平太守。

兄登之为谢晦长史,炳之往省之。

晦时位高权重,朝士莫不加敬,炳之独与抗礼,时论健之。

为尚书度支郎,不拜。

出补钱塘令,治民有绩。

转彭城王义康骠骑主簿,未就,徙为丹阳丞。

炳之既未到府,疑於府公礼敬,下礼官博议。

中书侍郎裴松之议曰“案《春秋》桓八年,祭公逆王后於纪。

《公羊传》曰:女在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

王者无外,其辞成矣。

推此而言,则炳之为吏之道,定於受命之日矣,其辞已成,在官无外,名器既正,则礼亦从之。

且今宰牧之官,拜不之职,未接之民,必有其敬者,以既受王命,则成君民之义故也。

吏之被敕,犹除者受拜,民不以未见阙其被礼,吏安可以未到废其节乎。

愚怀所见,宜执吏礼”从之。

迁司徒左西属。

左将军竟陵王义宣未亲府板炳之为咨议参军,众务悉委焉。

后将军长沙王义欣镇寿阳,炳之为长史、南梁郡太守,转镇国长史,太守如故。

出为临川内史。

后将军始兴王浚镇湘州,以炳之为司马,领长沙内史。

浚不之任,除南太山太守,司马如故。

於时领军将军刘湛协附大将军彭城王义康,而与仆射殷景仁有隙,凡朝士游殷氏者,不得入刘氏之门,独炳之游二人之间,密尽忠於朝廷。

景仁称疾不朝见者历年,太祖常令炳之衔命去来,湛不疑也。

义康出藩,湛伏诛,以炳之为尚书吏部郎,与右卫将军沈演之俱参机密。

顷之,转侍中,本州大中正。

迁吏部尚书,领义阳王师。

内外归附,势倾朝野。

炳之为人强急而不耐烦,宾客干诉非理者,忿詈形於辞色。

素无术学,不为众望所推。

性好洁,士大夫造之者,去未出户,辄令人拭席洗床。

时陈郡殷冲亦好净,小史非净浴新衣,不得近左右。

士大夫小不整洁,每容接之。

炳之好洁反是,冲每以此讥焉。

领选既不缉众论,又颇通货贿。

炳之请急还家,吏部令史钱泰、主客令史周伯齐出炳之宅咨事。

泰能弹琵琶,伯齐善歌,炳之因留停宿。

尚书旧制,令史咨事,不得宿停外,虽有八座命,亦不许。

为有司所奏。

上於炳之素厚,将恕之,召问尚书右仆射何尚之,尚之具陈炳之得失。

又密奏曰“夫为国为家,何尝不谨用前典,今苟欲通一人,虑非哲王御世之长术。

炳之所行,非暧昧而已。

臣所闻既非一旦,又往往眼见,事如丘山,彰彰若此,遂纵而不纠,不知复何以为治。

晋武不曰明主,断鬲令事,遂能奋发,华暠见待不轻,废锢累年,后起,止作城门校尉耳。

若言炳之有诚於国,未知的是何事。

政当云与殷景仁不失其旧,与刘湛亦复不疏。

且景仁当时事意,岂复可蔑,朝士两边相推,亦复何限,纵有微诚,复何足掩其恶。

今贾充勋烈,晋之重臣,虽事业不胜,不闻有大罪,诸臣进说,便远出之。

陛下圣睿,反更迟迟於此。

炳之身上之衅,既自藉藉,交结朋党,构扇是非,实足乱俗伤风。

诸恶纷纭,过於范晔,所少贼一事耳。

伏愿深加三思,试以诸声传,普访诸可顾问者。

群下见陛下顾遇既重,恐不敢苦相侵伤。

顾问之日,宜布嫌责之旨。

若不如此,亦当不辩有所得失。

臣蠢,既有所启,要欲尽其心,如无可纳,伏愿宥其触忤之罪”

时炳之自理“不谙台制,令史并言停外非嫌”太祖以炳之信受失所,小事不足伤大臣。

尚之又陈曰“炳之呼二令史出宿,令史咨都令史骆宰,宰云不通,吏部曹亦咸知不可,令史具向炳之说不得停之意,炳之了不听纳。

此非为不解,直是苟相留耳。

由外悉知此,而诬於信受,群情岂了,陛下不假为之辞。

虽是令史,出乃远亏朝典,又不得谓之小事。

谢晦望实,非今者之畴,一事错误,免侍中官。

王珣时贤小失,桓胤春搜之谬,皆白衣领职。

况公犯宪制者邪。

不审可有同王、桓白衣例不。

於任使无损,兼可得以为肃戒。

孔万祀居左丞之局,不念相当,语骆宰云:炳之贵要,异他尚书身,政可得无言耳。

又云:不痴不聋,不成姑公。

敢作此言,亦为异也”

太祖犹优游之,使尚之更陈其意。

尚之乃备言炳之愆过,曰“尚书旧有增置干二十人,以元、凯丞郎干之假疾病,炳之常取十人私使,询处干阙,不得时补。

近得王师,犹不遣还,臣令人语之,先取人使,意常未安,今既有手力,不宜复留。

得臣此信,方复遣耳。

大都为人好率怀行事,有诸纭纭,不悉可晓。

臣思张辽之言,关羽虽兄弟,曹公父子,岂得不言。

观今人忧国实寡,臣复结舌,日月之明,或有所蔽。

然不知臣者,岂不谓臣有争竞之迹,追以怅怅。

臣与炳之周旋,俱被恩接,不宜复生厚薄。

太尉昨与臣言,说炳之有诸不可,非唯一条,远近相崇畏,震动四海,凡短人办得致此,更复可嘉。

虞秀之门生事之,累味珍肴,未尝有乏,其外别贡,岂可具详。

炳之门中不问大小,诛求张幼绪,幼绪转无以堪命。

炳之先与刘德愿殊恶,德愿自持琵琶甚精丽。

遗之,便复款然。

市令盛馥进数百口材助营宅,恐人知,作虚买券。

刘道锡骤有所输,倾南俸之半。

刘雍自谓得其力助,事之如父,夏中送甘蔗,若新发於州。

国吏运载樵荻,无辍於道。

诸见人有物,鲜或不求。

闻刘遵考有材。

便乞材,见好烛盘,便复乞之。

选用不平,不可一二。

太尉又云,炳之都无共事之体,凡所选举,悉是其意,政令太尉知耳。

论虞秀之作黄门,太尉不正答和,故得停。

太尉近与炳之疏,欲用德原儿作州西曹,炳之乃启用为主簿,即语德愿,德愿谢太尉。

前后漏泄志恩,亦复何极,纵不加罪,故宜出之。

士庶忿疾之,非直项羽楚歌而已也。

自从裴、刘刑罚以来,诸将陈力百倍,今日事实好恶可问。

若赫然发愤,显明法宪,陛下便可闲卧紫闼,无复一事也”

太祖欲出炳之为丹阳,又以问尚之。

尚之答曰“臣既乏贾生应对之才,又谢汲公犯颜之直,至於侍坐仰酧,每不能尽。

昨出伏复深思,祇有愚滞,今之事迹,异口同音,便是彰著,政未测得物之数耳。

可为蹈罪负恩,无所复少。

且居官失和,未有此比。

陛下迟迟旧恩,未忍穷法,为弘之大,莫复过此。

方复有尹京赫赫之授,恐悉心奉国之人,於此而息。

贪狼恣意者,岁月滋甚。

非但亏点王化,乃治乱所由。

如臣所闻天下论议,炳之常尘累日月,未见一豪增辉。

今曲阿在水南,恩宠无异,而协首郡之荣,乃更成其形势,便是老王雅也。

古人云:无赏罚,虽尧、舜不能为治也。

陛下岂可坐损皇家之重,迷一凡人。

事若复在可否之间,亦不敢苟陈穴管。

今之枉直,明白灼然,而睿王令王,反更不悟,令贾谊、刘向重生,岂不慷慨流涕於圣世邪。

臣昔启范晔,当时亦惧犯触之尤,苟是愚怀所挹,政自不能不舒达,所谓虽九死而不悔者也。

谓炳之且外出,若能修改,在职著称,还亦不难,则可得少明国典,粗酧四海之诮。

今愆衅如山,荣任不损,炳之若复有彰大之罪,谁复敢以闻述。

且自非殊勋异绩,亦何足塞今日之尤。

历观古今,未有众过藉藉,受货数百万,更得高官厚禄如今者也。

臣每念圣化中有此事,未尝不痛心疾首。

设令臣等数人纵横狼藉复如此,不审当复云何处之。

近启贾充远镇,今亦何足分,外出恐是策之良者。

臣知陛下不能采臣言,故是臣不能尽己之愚至耳。

今蒙恩荣者不少,臣何为独恳恳於斯,实是尊主乐治之意。

伏愿试更垂察”

又曰“臣见刘伯宠大慷慨炳之所行,云有人送张幼绪,幼绪语人,吾虽得一县,负三十万钱,庾冲远乃当送至新林,见缚束,犹示得解手。

荀万秋尝诣炳之,值一客姓夏侯,主人问有好牛不。

云:无。

问有好马不。

又云:无。

政有佳驴耳。

炳之便答:甚是所欲。

客出门,遂与相闻索之。

刘道锡云是炳之所举,就道锡索嫁女具及祠器,乃当百万数。

犹谓不然。

选令史章龙向臣说,亦叹其受纳之过,言实得嫁女具,铜炉四人举乃胜,细葛斗帐等物,不可称数。

在尚书中,令奴酤酃酒,利其百十,亦是立台阁所无,不审少简圣听不。

恐仰伤日月之明,臣窃为之叹息”

太祖乃可有司之奏,免炳之官。

是岁,元嘉二十五年也。

二十七年,卒於家,时年六十三。

太祖录其宿诚,追复本官。

二子季远、弘远。

谢方明,陈郡阳夏人,尚书仆射景仁从祖弟也。

祖铁,永嘉太守。

父冲,中书侍郎。

家在会稽,谢病归,除黄门侍郎,不就。

为孙恩所杀,追赠散骑常侍。

方明随伯父吴兴太守邈在郡,孙恩寇会稽,东土诸郡皆响应,吴兴民胡桀、郜骠破东迁县,方明劝邈避之,不从,贼至被害,方明逃窜遂免。

初,邈舅子长乐冯嗣之及北方学士冯翊仇玄达,俱往吴兴投邈,并舍之郡学,礼待甚简。

二人并忿愠,遂与恩通谋。

恩尝为嗣之等从者,夜入郡,见邈众,遁,不悟。

本欲於吴兴起兵,事趣不果,乃迁於会稽。

及郜等攻郡,嗣之、玄达并豫其谋。

刘牢之、谢琰等讨恩,恩走入海,嗣之等不得同去,方更聚合。

方明结邈门生义故得百余人,掩讨嗣之等,悉禽而手刃之。

於时荒乱之后,吉凶礼废。

方明合门遇祸,资产无遗,而营举凶事,尽其力用。

数月之间,葬送并毕,平世备礼,无以加也。

顷之,孙恩重没会稽,谢琰见害。

恩购求方明甚急。

方明於上虞载母妹奔东阳,由黄蘖峤出鄱阳,附载还都,寄居国子学。

流离险厄,屯苦备经,而贞立之操,在约无改。

元兴元年,桓玄克京邑,丹阳尹卞范之势倾朝野,欲以女嫁方明,使尚书吏部郎王腾譬说备至,方明终不回。

桓玄闻而赏之,即除著作佐郎,补司徒王谧主簿。

从兄景仁举为高祖中兵主簿。

方明事思忠益,知无不为。

高祖谓之曰“愧未有瓜衍之赏,且当与卿共豫章国禄”屡加赏赐。

方明严恪,善自居遇,虽处暗室,未尝有惰容。

无他伎能,自然有雅韵。

从兄混有重名,唯岁节朝宗而已。

丹阳尹刘穆之权重当时,朝野辐辏,不与穆之相识者,唯有混、方明、郗僧施、蔡廓四人而已。

穆之甚以为恨。

方明、廓后往造之,大悦,白高祖曰“谢方明可谓名家驹。

直置便自是台鼎人,无论复有才用”顷之,转从事中郎,仍为左将军道怜长史、高祖命府内众事,皆咨决之。

随府转中军长史。

寻更加晋陵太守,复为骠骑长史、南郡相,委任如初。

尝年终,江陵县狱囚事无轻重,悉散听归家,使过正三日还到。

罪应入重者有二十余人,纲纪以下,莫不疑惧。

时晋陵郡送故主簿弘季盛、徐寿之并随在西,固谏以为“昔人虽有其事,或是记籍过言。

且当今民情伪薄,不可以古义相许”方明不纳,一时遣之。

囚及父兄皆惊喜涕泣,以为就死无恨。

至期,有重罪二人不还,方明不听讨捕。

其一人醉不能归,逮二日乃反。

余一囚十日不至,五官朱千期请见欲白讨之,方明知为囚事,使左右谢五官不须入,囚自当反。

囚逡巡墟里,不能自归,乡村责让之,率领将送,遂竟无逃亡者。

远近咸叹服焉。

遭母忧,去职。

服阕,为宋台尚书吏部郎。

高祖受命,迁侍中。

永初三年,出为丹阳尹,有能名。

转会稽太守。

江东民户殷盛,风俗峻刻,强弱相陵,奸吏蜂起,符书一下,文摄相续。

又罪及比伍,动相连坐,一人犯吏,则一村废业,邑里惊扰,狗吠达旦。

方明深达治体,不拘文法,阔略苛细,务存纲领。

州台符摄,即时宣下,缓民期会,展其办举。

郡县监司,不得妄出,贵族豪士,莫敢犯禁,除比伍之坐,判久系之狱。

前后征伐,每兵运不充,悉发倩士庶。

事既宁息,皆使还本。

而属所刻害,或即以补吏。

守宰不明,与夺乖舛,人事不至,必被抑塞。

方明简汰精当,各慎所宜,虽服役十载,亦一朝从理,东土至今称咏之。

性尤爱惜,未尝有所是非,承代前人,不易其政。

有必宜改者,则以渐移变,使无迹可寻。

元嘉三年,卒官,年四十七。

子惠连,幼而聪敏,年十岁,能属文,族兄灵运深相知赏,事在《灵运传》。

本州辟主簿,不就。

惠连先爱会稽郡吏杜德灵,及居父忧,赠以五言诗十余首,文行於世。

坐被徙废塞,不豫荣伍。

尚书仆射殷景仁爱其才,因言次白太祖“臣小儿时,便见世中有此文,而论者云是谢惠连,其实非也”太祖曰“若如此,便应通之”元嘉七年,方为司徒彭城王义康法曹参军。

是时义康治东府城,城堑中得古冢,为之改葬,使惠连为祭文,留信待成,其文甚美。

又为《雪赋》,亦以高丽见奇。

文章并传於世。

十年,卒,时年二十七。

既早亡,且轻薄多尤累,故官位不显。

无子。

弟惠宣,竟陵王诞司徒从事中郎,临川内史。

江夷,字茂远,济阳考城人也。

祖霖彡,晋护军将军。

父敳,骠骑咨议参军。

夷少自藻厉,为后进之美。

州辟主簿,不就。

桓玄篡位,以为豫章王文学。

义旗建,高祖板为镇军行参军,寻参大司马琅邪王军事,转以公事免。

顷之,复补主簿。

豫讨桓玄功,封南郡州陵县五等侯。

孟昶建威府司马,中书侍郎,中军太尉从事中郎,征西大将军道规长史、南郡太守,寻转太尉咨议参军,领录事,迁长史,入为侍中,大司马,从府公北伐,拜洛阳园陵,进至潼关。

还领宁远将军、琅邪内史、本州大中正。

高祖命大司马府、琅邪国事,一以委焉。

宋台初建,为五兵尚书。

高祖受命,转掌度支。

出为义兴太守,加秩中二千石,以疾去职。

寻拜吏部尚书,为吴郡太守。

营阳王於吴县见害,夷临哭尽礼。

又以兄疾去官。

复为丹阳尹,吏部尚书,加散骑常侍,迁右仆射。

夷美风仪,善举止,历任以和简著称。

出为湘州刺史,加散骑常侍,未之职,病卒,时年四十八。

遗命薄敛蔬奠,务存俭约。

追赠前将军,本官如故。

子湛,别有传。

史臣曰:为国之道,食不如信,立人之要,先质后文。

士君子当以体正为基,蹈义为本,然后饰以艺能,文以礼乐,苟或难备,不若文不足而质有余也。

是以小心翼翼,可祗事於上帝,啬夫喋喋,终不离於虎圈。

江夷、谢方明、谢弘微、王惠、王球,学义之美,未足以成名,而贞心雅体,廷臣所罕及。

《诗》云“温温恭人,惟德之基”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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