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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的源泉


本文为古书法讨论浅谈(书法艺术的源泉),主要内容为书法艺术的源泉在哪里?在书家苦苦思求的悟性里吗?或者是在对前辈书家作品不断的临习、模仿中?还是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艰苦临池学习中?在我看来,影响书法艺术成就的原因很多,除了书家个人的原因,社会环境的影响也不可忽视,但我认为以上这三点对于成功的书法艺术的达到实在非常重要,一个成功的书法家,必定在这三者的修炼上达到相当完美的境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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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法艺术的源泉在哪里?在书家苦苦思求的悟性里吗?或者是在对前辈书家作品不断的临习、模仿中?还是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艰苦临池学习中?在我看来,影响书法艺术成就的原因很多,除了书家个人的原因,社会环境的影响也不可忽视。但我认为以上这三点对于成功的书法艺术的达到实在非常重要,一个成功的书法家,必定在这三者的修炼上达到相当完美的境界。但是另一方面,我一直认为,这三项条件对于一个优秀的书法家来讲,又只是一个基本的要求,还不能算是书法艺术的最终源泉。那么,书法艺术的最终源泉在哪里呢?我认为,这个最终源泉乃是在自然之中。

  书法作为一种中国传统文化形态下产生的特殊艺术,是和中国文化的基本特征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因此,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首先把视野放宽一些,把书法艺术置身于这个孕育了它的文化大背景中来考察。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在文化发展的早期阶段(三代夏商周秦汉),最显著的特征就是非常重视天和人的关系,把天和人紧密的联系起来。当时产生的几种学说非常显著的具有这个特点,比如阴阳五行说、灾异说、分野说。这些学说成为了早期中国学术的基本指导思想,深刻的影响着当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也对后来的以儒家文化为中心的文化观念的形成起着决定性作用。我们可以举很多例子来说明当时这种注重天人关系的实际表现,比如孔子作《春秋》,其中很大部分内容是关于天命和人事之间关系的,他用很隐晦而曲折的写法劝戒人们行人事时要知天命、重天命;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鼓吹天命观,就说“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把政权的合法性也和天的受命联系起来,后来两千多年来的皇帝在这一点上就几乎没有改动的加以继承了;而司马迁写《史记》,也说他的写作目的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从今天的角度看,这种寓人事于天命的天命观,有很大的盲目性和迷信色彩。但是无可否认,它对中国文化的形成尤其是此后知识分子文化观念的培养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中国文化就是建立在这种初期发展得非常完备的天人感应论的基础上的。(关于这一点,也可以参考比较基督教文化的发展史,当又有更深的认同)

  在这种非常浓厚的重视天命的文化观念的长期作用下,很自然的,人们的视野就会投向广阔、神秘而深邃的自然。因为自然,就是天的和人最接近最现实的部分。从而天人关系,其中的很大一部分转为了人和自然的关系。(值得指出的是,这里说的人和自然的关系,和现在流行的人与自然的提法有概念上的不同。它沿袭了天人感应的一贯精神,主要是在于人和自然精神交流这个意义上的,而现在的提法则更注重人和自然实际间相处的关系,还有物质使用方面的关系。)。而对这种人和自然精神交流的思考,也很早就开始了。孔子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可见在方法论上,孔子已经把人的思想性情和自然界的山水联系在了一起,而且更为可贵的是,他把人的性情在自然界中找到了相应的意象象征,从人而为仁,想到这种仁就像山一样的宽厚;从人而有智,想到这种智就像水一样的灵动。这实在是孔子思想光芒里最闪耀的火花之一!类似的说法多见于诸子百家的著作中,老子也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说的是人行事的精神必须和天保持一致,向天学习。虽然他们各自的出发点不同,但是都受天人感应说的影响而强调一点,那就是人的精神追求甚至行为方式都应该和自然找到共通点和契合点。这种人和自然的思维方式是从天命论演变过来的,但又是对天命论极大的丰富和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思维方式将对后来的中国文人,尤其是对本文的主题书法艺术产生多么深远而巨大的影响!

  以上结合中国文化的基本特征对书法艺术的文化大背景做了历史的分析,有了这些分析,就可以在此基础上对我开头提出的论点进行详细的分析论证。书法艺术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有意识和无意识相互作用的人类文字加工活动导致的结果。在文字产生的初期,文字大约只是一种记事的符号,没有被赋予任何以获取美感为目的的有意识的加工和美化。中国文字产生于远古时代苍颉根据虫鱼鸟兽、日月星辰形状而造的传说我认为基本上还是符合历史事实的,只是这个创造者不见得是一个个体的人而已。从对已知中国最早的文字甲骨文的分析和研究表明,里面很大部分的字都是根据实际自然物而造,虽然中国文字以后就逐渐开始了漫长但是巨大的演化,但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忘记中国文字来源于对自然状物的描摹这个基本事实。应该说人类早期文字都或多或少有这样的特点,但以描摹水平和模仿范围而言,甲骨文堪称第一。而这个基本事实,也是和前面所论述的天人关系的基本文化指导思想一致的。

  随着文字的演化,字形越来越复杂,从甲骨文到金文,是这种演化的第一次飞跃。我们可以看到很多金文,字形已经和甲骨文直接参照自然物象大大不同了,这说明已经经过了人类有意识的加工和改造。这样大的变化在后来的发展中还有过几次。这种发展变化大体上说来就是字形越来越复杂,字的结构上的组合逐渐形成一整套方法和系统。也就是在这个文字抽象化和系统化的过程中,书法做为一门崭新的艺术逐渐的渗透入文字的演变过程中。真正意义上的书法艺术,在东汉正式得以确立并被人们所逐渐认同。

  以上两段的分析往往会给人一种感觉,那就是,书法艺术的产生是文字脱离于自然化,走向人工化的结果。诚然,这种感觉确实是合乎逻辑的,也是有合理性的,文字本身的发展程度和书法艺术的发展和成熟之间有不可分割的必然联系,在甲骨文时代,直接描摹于自然的简单文字不能产生书法艺术(除了文化发展程度低、字形简单的原因,还有书写工具等等具体问题)。但是在这样的感觉下,就很容易产生一种错觉,那就是书法艺术是纯粹的人文艺术,和自然的物像的联系似乎不太重要了。这种错觉似乎微不足道,但我个人觉得它在对于书法艺术认识上的影响是相当大的。因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直接决定了一个书法学习者的根本价值取向,他是要向自然学习,从自然中获得他的艺术气质、情怀和灵感,还是要向以往的文化传统学习以获得自己的书法艺术风格呢?或者说他还需不需要花很大的工夫去向自然学习以获取创作的营养呢?说到这里就又回到了文章开头说的那个讨论上去。

  对此,我旗帜鲜明的认为,书法艺术的源泉最终还是在于自然之中。书法文化是中国文化的精华之所在,这一点一直被国人所认同。中国人尤其是中国文人为什么以这样崇高的礼遇对待这种艺术呢?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书法非常集中的体现了中国文化的特点,这就是我上面说到的天和人实际是人的人文精神和自然精神的巧妙融合。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文明史的国家,漫长的历史中产生了无数灿烂的文化形式,代表中国文化精神的并非独一无二的只有书法,还有同样悠久的中国绘画、瓷器、玉石、建筑等等特殊的文化形态,尤其以瓷器呼声之高,尤其在外国人眼里,中国简直是以瓷器立国了。但是我们只要稍稍留意中国的历史,就可以发现真实情况。中国文化一直是以“士”为主要文化承载者,“士”可以说一直是建立中国文化的主要力量。透过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在这诸多的文化种类中,“士”阶层最为钟爱的,依然是书法这种艺术形式。或者可以说,灿烂的书法艺术,就是由文化的主要建设者“士”做的一项很重要的中国文化建设工作。

  那么中国历史上对于我提出的这个争论的情况到底是怎么样呢?事实上,因为“士大夫”是中国文化的继承者、完善者和建设者,因此他们一般是不会违反自己文化的核心价值体系的,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一直在躬身实践着这种价值体系。反映在书法艺术上,这就是,他们在学习书法的时候,尽管也非常用功的学习他人的作品,非常用功的加以时日练习,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不断体悟。但是,在涉及自己风格确立的关键时刻,他们是选择以自然为师的。他们学习自然,是在自然里面找到他们书法的意象,然后再结合到前面的练习和对他人的学习模仿中去,合以不断的体悟。把这几个环节连贯好了,才能真正达到书法艺术的极高境界。向大自然学习,从自然的山川景物、虫鱼鸟兽中去寻找自己的精神寄托,从来都是他们学书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我们可以这样说,向自然学习的水平,直接决定了这些有志于书法的“士大夫”最终的书法造诣。

  让我们来看王羲之吧!王羲之的字,出神入化,本人被后世尊称为“书圣”,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他早年跟随卫夫人学字,卫夫人是当时最有名的书法家,

  他也当然非常好学,但是我想他如果仅仅依靠这样的练习,其书法是不可能达到那样高的艺术水平的。我认为王羲之之所以能够在书法上取得那样大的成绩,主要还是得益于他善于在自然里寻找自然意象,从自然意象里吸取到很高的艺术气质和灵感。我们知道,王羲之一生非常喜欢鹅,达到了痴迷的地步,史书上说他每到一地做官都要养一大群鹅以赏玩。以至还发生道士向他求字,“书成换白鹅”的事情。我想,鹅在王羲之的艺术世界里,已经不再是一只普通的家禽,而是已经成为了他一生追求的艺术意象!对他的书法观产生了其它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地位。诗云:“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如果我们细细观察就会发现,鹅和其它家禽鸟类相比,其形象确实是卓然不群的:浑身洁白无暇的羽毛,幽雅的婷婷而立略带弯曲的长颈,在水中游的时候,静若处子,缓慢而有节奏,水下的红掌带出一圈圈的水波;扇动翅膀的样子,两只洁白的翅膀如扇子般有节奏的在风中抖动,划出道道优美的曲线,颇有要一飞冲天的气概。大概王羲之深深被这些所打动了,他于是一生爱鹅,自然而然的,他的书法风格就具有了很多鹅的特征。鹅性和他的心性于是高度的融合在一起。一旦把这种深沉的感受倾泻于笔端,那么这样的作品的艺术境界,自然于一般临摹之作不可同日而语了。纵观王羲之的书法作品,以《兰亭序》最为明显,可以发现很多鹅的影子,或者可以不夸张的说,每一个字都有鹅的形象在里面。王羲之用笔,很多点画,其实都是在反复描摹鹅的额头,而许多撇画和捺画,又多么的像鹅的两只扑打的翅膀。有些字,整个的就是在描写鹅的形状,这里只举一个例子:《兰亭序》里的“会稽山阴之兰亭”里的“之”字,如果大家仔细看,不就是一只在水面游水的大白鹅吗?王羲之在自然里找到了鹅这个他非常喜爱的意象,而且把它充分融入了自己的艺术人格中,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就已经奠定了王羲之书坛独尊的地位。

  类似的书家还有张旭,他观当时著名的舞剑家公孙大娘舞剑,被公孙大娘翩翩的舞姿所吸引,一下子有所顿悟,于是书法上大有长进。我们看张旭的草书,飞扬翩翩,颇得舞者的姿态。对于张旭来说,他的自然意象是舞剑者。

  在中国古代的书法家中,由于受同一种共同文化思想的影响,用自然意象来评价他人书体的传统更是普遍。后人评价王羲之的字,最著名的就是“飘若浮云,矫若惊龙”,虽然没有用鹅来对比,但有意无意还是把他的字跟自然里面的浮云和神话里的惊龙做比较。最有意思的是苏东坡和黄山谷,互相戏谑对方的字是“树梢挂蛇”和“石压蛤蟆”,应该说他们对对方的字的这种评价是非常传神和准确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他们对于书法自然意象的关注和观察的仔细。

  以上举了几个具体的事例,是我感觉比较典型的。通过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中国古代书家对于人文精神和自然精神融合把握的精到。但是由于经过了漫长的岁月,大多数关于书家和自然意象发生关系的直接的证据已经在历史烟云里消散,除了偶尔还可散见于历代的书论,对于绝大多数书法家,我们已经无法准确的知道在他们的学书过程中,曾经有过一些什么样具体的自然意象给他们以怎样的影响。而且应该指出的是,这种自然精神对人文精神的影响并不都如王羲之大白鹅那般明显的作用于书法家的思想,更多的影响则是润物无声式的,但这并不能否认这种影响的存在和其决定性地位。因此,我才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书法艺术的真正源泉,实在是在于生计勃勃的自然万物之中。值得庆幸的是,虽然时过境迁,中国古代还是给我们遗留下了数量不少的优秀作品,让我们能在里面去发现这些自然意象的痕迹,以至弘扬光大。希望能够有人从这个角度去细细研究一番。

  那么这样分析的结论就是:对于书家而言,如果仅仅把时间花在临帖、临池、空悟这样一些工夫上,毕竟不会收到多大的效果,当然这些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反复临习尤其对于初学者而言仍然是最重要的工作。但如果没有自然万物灵气的滋养来丰富学书者的胸怀,时时给学书者以自然精神的熏陶,那么要求得根本的进步和达到较高的层次,是非常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想要超过古人,那更将是自误误人的迷梦!这样做在今天看来,更加的迫切,意义更加巨大!因为我们都非常清楚,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自近代以来,就在西方现代化的不断侵蚀下,日益衰落,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的书法的衰落,更是首当其冲了。这样,相比古人,现代人要把字写得像古代名家那样优秀,又因缺乏相应的社会环境而变得更加困难。儒家文化和西方现代之间能不能找到一个并存点,现在学术界还在激烈的讨论之中,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存在着两个最大的障碍阻止了这种并存的可能性,一是儒家强调宗族关系的重要,而工业化社会则以经济关系为人之间的主要关系,这是最大的矛盾,这个问题由于于书法艺术关系不大因此本文没有进行分析;二是儒家强调天人合一,而工业化社会强调人对自然的拥有,这个问题上文已经详细论述。书法艺术自近代以来就和中国其它传统文化一样遭受了相同的命运,进入了低潮,要根本恢复书法艺术欣欣向荣的状况我想只能等待大环境的改变,即儒家思想和现代化思潮的相对融合。但是对于急于想练就一手好字的当代中国青年来说,这种答案显然丝毫没有意义!那么我们又该怎么做呢?我想,环境既无法改变,那么只能把希望放在个人的身上了,好在不管社会环境怎样改变,天还是那个天,地也还是那片地,水还是那片水,鸟还是在飞,鱼还是在游,万物生机,万物依然有灵。我们只要对自己有信心,抱一颗体察天地万物的区区之心,加以练习、临摹和体悟,那么我对我们这样的时代依然能出现真正的书家的可能性是不抱有任何怀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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