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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民间婚俗的形成、演变及思想内涵


人类不摆脱这种兽性的杂乱群婚,是无法再发展的。中国大地上的先民较早意识到两性生活无约束的危害,同样也逐步觉察直系血亲联姻带来的人种退化。因此,不得不对兽性式的两性关系实行一定的禁忌、限制。这些禁忌、限制,获得了公认,遂成了种种的婚姻习俗。
的婆抵不过丑(坏)的娘”。此情此景,在婚礼的特定环境中,当是最易宣泄,最需抒发的。感激、牵挂、歉意和忧虑等等复杂的情愫萦绕于母女心胸,不吐不快。

        出嫁,本会带来母爱与性爱之冲突。哭而嫁,是母爱的退化,性爱之勃兴,是性爱对母爱之超越、升华。此为生理成熟之必然,情窦萌动,喜由是盛。然而,封建礼教束缚下的婚姻,却使出嫁的意义产生质变,带给新娘的是双重失落:性爱没有实现,母爱也一去不再复返。嫁而哭,乃性爱和母爱双双成熟后被强行骤然扼杀的绝望呐喊。性爱和母爱这两个永恒的主题,随着哭嫁的终止而从女性的生活中渐渐地消失了。而“三从四德”、“嫁狗随狗,嫁鸡随鸡”的从夫依夫靠夫的思想,竟然成为女性开始新生活的主要精神支柱。可见,在人类所有表情行为中,哭嫁的悲剧意识应是最最丰富和浓烈的。

        全国解放后,颁布了《婚姻法》,妇女赢得了政治上的解放,经济上的独立和婚姻上的自由,封建礼教的枷锁被彻底粉碎。哭嫁之功能已发生了根本转换:封建时代的是为失去性爱而哭,而现在则为获得性爱又唯恐失之而泣。此为心理平衡之需要。哭嫁,古来如此,岁月流逝,原先激发哭嫁习俗生成和传布的原因不复存在;即使亲人之爱,由于社会环境的优化和婚姻观念的换新,“嫁出的女,泼出的水”已不是现实,生离之情自然淡漠,母女凄戚抱头痛哭实在没有必要。然而,哭嫁作为婚礼程序中的一个仪式却延续下来了。新娘在实施这一习俗时,不再为内心世界之展露和情感之宣泄。嫁而哭,哭而嫁,家家如此,代代相传,若破例,破涕为笑,反显异常,于心不安,担心喜乐不能持久。因此,哭嫁含祥瑞意味,有维持心理安定之功效。此大概与民众的惰性心理有关,守旧最为易事,不会出差错。围观者既不会对其究根问底,也不会为之感染动情,而只视哭嫁为婚礼中的一个“节目”,对新娘哭态之逼真程度加以评论。

        因此,现今哭嫁习俗的流传有其盲目性和强烈的“惯性”,呈现出另一种对抗:性爱与礼仪的冲撞。由性爱的觉醒,继而对被封建婚姻制度摧残而盛行起来的哭嫁习俗,并未因性爱的解放而灭迹,却导向性爱的对立面,客观上起了“抑喜”的作用,致使新娘在性爱即将实现的最幸福美妙的时刻,积情于心,不得喜形于色和抒发。正是这一内在的缘故,哭嫁习俗进入了没落期。在广大的汉族地区,哭嫁为婚礼中可有可无的点缀。

        婚姻礼俗是男女建立婚姻关系必要途径。由于结婚是人生最大喜事,关涉到家庭幸福、家族香火的延续和社会的安定,因此有关婚姻的习俗也就特别繁多。哭嫁仅仅是婚俗中的一个插曲。以上我们简单梳理了哭嫁习俗流变的轨迹,从中可以看出,婚俗的历史非常悠久,并且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婚俗还包含丰富的文化意蕴,充溢着美好的情感以及人们对幸福家庭生活的向往。

        中国的婚俗历代主要沿袭的是“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现在有所简化。下面依照婚礼的程序,展示婚礼中重要环节中的风俗画面。(北师大文学院教授、民俗专家  万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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