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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石刻-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


泰山石刻泰山石刻第五批

泰山石刻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包括经石峪和唐摩崖两部分。

经石峪位于泰安市泰山中路斗母宫东北400米的山峪中。北齐时(公元550-580年)镌刻,是中国现存规模最大的佛经摩崖刻石。经文刻于面积2064平方米的缓坡石坪上,自南而北竖行刻《金刚般若波罗密经》44行,为经文的上卷。字径50厘米,以隶为主,兼有楷书、行书和篆书。书法遒劲,在书法史上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周围还有宋、明、清、民国及现代观经、题诗石刻20多处。

唐摩崖位于泰安市泰山玉皇项南80米处。刻于唐开元十四年(公元726年)。摩崖高12.3米,宽5.3米。碑文24行,每行51字,现存1008字。除“御撰御书”四字和末行年、月、日为正书外,其他均为隶书。唐摩崖书法遒劲圆润。碑文为唐玄宗李隆基东封泰山时所撰书,记述了封禅告祭的始末。周围还有宋摩崖、清摩崖及明清刻石75处。

泰山唐摩崖利用自然崖壁刻石,是全国帝王摩崖刻石中的杰作。在帝王封禅史、书法艺术、雕刻技艺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价值和深刻的文化内涵。(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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