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化遗产 -> 文物保护单位:》圆明园遗址-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

圆明园遗址-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


圆明园遗址圆明园遗址第三批

圆明园座落于北京市海淀区。

圆明园原是明代皇族的故园,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成为皇四子胤禛(即雍正皇帝)的赐园,后来经嘉庆、道光、咸丰三朝的增修,成为清代大型的皇家御园行宫,前后历时达150年。

圆明园由长春园、万春园和圆明园三大园囿组成,统称为“圆明园”。从圆明园的遗图和相关的文献材料得知,圆明园的平面布局是倒置的“品”字形(长春园在东,圆明园在西,万春园居南,福海居于中央),占地5200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比故宫的建筑面积还大一些。园内分布有140余处殿台楼阁、亭馆轩榭,拓湖垒山,遍植花木,园林建筑有的取自神话传说中的仙宫幻境,有的仿造历代著名山水画中的深山幽谷,有的博采江南名园胜景的绮丽风光,有的兼取欧洲古典宫苑的富丽豪华,建成景点100余处,构成了当时举世罕见的园林建筑群,被西方人称为“万园之园”。

圆明园是三园中面积最大的,前后共有四十八景,每景中又可分若干景,园中有皇帝听政的正大光明殿,宴会用的九洲清晏殿,祭祀用的安佑宫,藏书用的文源阁,仿西湖景的断桥残雪、柳浪闻鸳等等。园中还收藏有极为丰富的图书字画、文物珍宝,堪称是文化艺术的宝库。

清代后期的几位皇帝和后妃们,在这里过着挥金如土的生活。咸丰十年(1860年),英法联军入侵北京,将这座举世闻名的园林抢掠一空,焚毁殆尽。今天这里仅存的西洋楼雕花石柱,就是帝国主义列强践踏中国罪恶行径的磐石铁罪,也是激励中国人民自强不息的历史“教科书”。 (国家文物局)

 

点击搜索与:圆明园遗址相关的内容

    相关内容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