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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与路故城遗址-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


蒲与路故城遗址蒲与路故城遗址第三批

蒲与路故城遗址位于今黑龙江省克东县金城屯。

蒲与路是金代上京路所辖的蒲与、胡里改、恤品三路之一,管辖着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广大地区,故城就是蒲与路的治所。

遗址北临乌裕尔河,城因河而得名。蒲与,又作“蒲峪”,与“乌裕尔”一样,均为女真语,意思是指“低洼地”、“涝地”。根据《金史·地理志》卷二十四的记载:“蒲与路,国初置万户,海陵例罢万户,乃改置节度使。”

城址为椭圆形,实测周长2892米,城墙是夯土筑成,有瓮城、马面、南北二门。1975年试掘该城的南城门门址,出土有砖瓦、鸱吻、车錾、铁镜、凿头铁链及北宋的铜钱等文化遗物,其中最重要的是“蒲与路印”的出土。这方锡印为蒲与路故城的确定,提供了有力的物证。

《金史·地理志》有记载说:“金之壤地封疆,东极吉里迷、兀的改诸野人之境,北自蒲与路之北三千余里火鲁火疃谋克为边……。”这说明蒲与路的辖境包括路治以北三千多里以外的外兴安岭上的火鲁火疃谋克。“火鲁火疃”是女真语,意思是“山谷之城”。谋克是金代军政合一的基层单位组织。从考古学上认定蒲与路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确定火鲁火疃谋克和金代北边疆界的坐标基点,从而证明早在七、八百年前的金代,中国的版图就远达外兴安岭以北了。(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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