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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沽口炮台-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


大沽口炮台大沽口炮台第三批

大沽口炮台位于天津市塘沽区东大沽海河入海口。

大沽口是北方的海防要隘,自古就是入京的水道咽喉,历史上被称为“津门之屏”。明代为了抵抗倭寇,开始于此筑垒设防,清咸丰八年(1858年)增设海口六营,于大沽口南北两岸修筑大炮台五座,南岸三座,北岸二座,以“威、镇、海、门、高”五字命名。炮台有圆形和方形两种,高10~15米,周围筑堤墙,沿墙修盖土窖,布满了枪门炮眼,堤外挖有壕沟,置有木栅栏。光绪元年(1875年)李鸿章在大沽、北塘等处又增建若干炮台,到光绪十年(1885年),大沽共有炮台52座。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政府与英、美、俄、意、日、法等十一国签定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大沽炮台遂被拆除,现存南岸“海”字形方形炮台,保存较为完整,在其附近还发现有大炮、炮弹等遗物。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中国军民曾在此进行了反抗殖民侵略军的“大沽口保卫战”;1900年,天津义和团和守台的爱国将士曾在此抗击八国联军的入侵。(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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