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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族钻木取火技艺-海南非遗传统手工技艺类


黎族钻木取火技艺非遗,非物质文化遗产海南

时间:2006年  

类别:传统手工技艺

地区:海南   

编号:Ⅷ—87

申报地区或单位: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黎族钻木取火技艺主要分布在海南岛中南部包括三亚、五指山、东方等市及琼中、保亭、陵水、乐东、昌江、白沙等县的黎族集聚区。

我国古代有燧人氏钻木取火的传说,《韩非子?;五蠹》提到:“上古之世,……民食果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

黎族手钻取火工具由钻火板和钻竿(或弓木)两部分组成。钻火板用较软的山麻木砍制,一般长35厘米左右,宽7到10厘米,厚3到5厘米,在一侧挖若干小穴,穴底为流灰槽,火星由此下落。钻竿(或弓木)长50到60厘米,用硬杂木制成,直径3到5厘米,下端略尖,如圆锥状。此外,还需用芯绒、芭蕉根纤维、木棉絮等引燃物。取火时,用脚踏住钻火板,将钻竿插在小穴内,以双手搓动钻火棒或弓,使机械能转为热能,产生火星。火星沿槽而落,点燃引燃物。当引燃物冒烟时,迅速将之拿起来吹风助燃,从而引出火来。

在现时代,钻木取火的必要性早就不再存在,懂得这一技艺的人已不很多,亟待采取措施予以抢救和保护。

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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