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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甸庙会-北京非遗习俗民俗类


厂甸庙会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文化遗产日北京

类别:民俗

地区:北京   

编号:Ⅹ—42

申报地区或单位:北京市宣武区

 

北京市宣武区厂甸庙会始于明代嘉靖,兴于清代康熙,盛于乾隆。民国七年(1918),经市政当局整顿后,正式确定每年正月初一至十五以厂甸和海王村公园为中心举办庙会集市,成为旧时京城唯一的官办春节庙会。1945年前后,厂甸庙会几近“残灯破庙”。1949年解放以后,每年农历正月初一至十五,在和平门到虎坊桥路口举办庙会。1960年,因自然灾害曾一度中断。1963年,市政府重开了厂甸庙会,全城轰动。后因修路及“文革”原因,厂甸庙会停办。

厂甸庙会历时四百多年,历经由祭祀而庙市,转而书市渐成文商并举的春节逛厂甸民俗活动的演变过程,被誉为“雅俗相济、商娱相融”。历史上的厂甸庙会,北起和平门,南抵梁家园,西到南北柳巷,东至延寿寺街,以新华街、海王村、火神庙、吕祖祠为核心地带,又以“厂东门”即琉璃厂东街为主。由于厂甸庙会离市中心最近,是京城各阶层男女老幼旧历新年争相光顾的场所。光绪年间《厂甸记》中说:“平时空旷,人迹罕至;至正月则倾城士女、如荼如云、车载手挽,络绎于途。”

厂甸庙会以其悠久的历史、宏大的规模、开放性的形式,尤其是鲜明的京味文化特色在京城独树一帜,现已成为展示京味民间文化和宣南文化的窗口和平台,它是各地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精品荟萃的大舞台,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广泛的社会意义,深受广大京城百姓的喜爱,并吸引了众多民族民间传统项目和优秀民间艺术家的积极参与,由此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日渐增大。

2001年,新世纪的第一春,厂甸庙会在阔别京城37年后,又以崭新的面貌、深厚的文化内涵、高雅的文化品位出现在京城百姓面前,一举成为北京标志性庙会,使这一历史悠久的文化活动继续得以传承。

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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