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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族哈节-广西非遗节日民俗类


京族哈节非遗,非物质文化遗产广西

时间:2006年  

类别:民俗

地区:广西   

编号:Ⅹ—7

申报地区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

京族主要聚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的万尾、巫头、山心三个小岛上,地处我国大陆海岸线最西南的部位,与越南隔海相望。

哈节是京族最隆重的节日,也称“唱哈节”。“哈”是京语译音,含有“歌”的意思。各地京族哈节日期不一样,或农历六月初十,或八月初十,或正月十五。各地都有专门用于哈节活动的建筑物——哈亭。京族哈节活动由祭祖、乡饮、社交、娱乐等内容组成。关于哈节有不少民间传说,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传说称:古代有位歌仙来到京族三岛,以传歌为名,动员群众起来反抗封建压迫。她的歌声感动了许多群众。后人为了纪念她,建立了“哈亭”,定期在哈亭唱歌传歌,渐成节俗。各村的哈亭是节日活动的中心。

节日活动历时3日,通宵达旦,歌舞不息。周围各族群众亦来共同欢庆。唱哈的主角有3人,男歌手1人,称“哈哥”,专司抚琴伴奏,两位女歌手是“哈妹”,一个持两块竹板,另一个拿一只竹梆,击节伴奏,轮流演唱。歌的内容有民间传说、哲理佳话、爱情故事等。锣鼓声中常有少女登台献舞,其中最有特色的是“头顶天灯舞”。舞者头顶瓷碗,碗上叠盘,盘子里点燃蜡烛,同时两手端着酒杯,杯中也各有蜡烛一根。歌舞时三根蜡烛闪闪不灭,若有多人共跳此舞,则满眼烛光闪烁,美丽动人。

经过近五百年的发展演进,京族哈节是京族传统文化的集中体现。

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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