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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族宗教信仰


宗教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将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发展而发展。千百年来怒族赖以生息的这块神秘的土地和这块土地所供给人们生活资源,共同决定了各种层次不的信仰形式得以在怒族中并存,呈现出..

宗教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将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发展而发展。千百年来怒族赖以生息的这块神秘的土地和这块土地所供给人们生活资源,共同决定了各种层次不的信仰形式得以在怒族中并存,呈现出一部活的宗教信仰史。

一、宗教信仰的产生和宗教的传入

(一)原始宗教信仰的产生

原始宗教是怒族地区现存的各类宗教中最古老的宗教。怒族人世代居住在怒江和澜沧江两岸。脚下有奔腾的江水,眼前有陡峭的山岩,身后有阴暗的森林和凶猛的野兽。在这种险恶的环境中,怒族先民与自然界的斗争是残酷的。他们能够取得一定程度的胜利,从而获得生存与发展,但又在很大程度上是无能为力的。自然界有时显得十分通人性。无偿地给予他们阳光、温暖和食物,这使他们对大自然产生了强烈的依赖感;有时又显得十分凶恶,狂风暴雨,野兽侵袭,把人们辛勤劳动的成果毁于一旦,甚至危及生命。这使他们对大自然抱有着强烈的恐惧心理,对大自然强烈的依赖感和强烈的恐惧心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怒族古老的自然崇拜。

由于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在解放前,识汉字的怒族人还不到怒族人口的2%,他们不懂自然科学知识,对于自己碰到的许多自然和社会现象不能给予科学的解释。故产生万物有灵或泛神概念。

如同其他民族一样,怒族人的祖先也经历过一个漫长的狩猎时期。在原始的狩猎活动中,狗具有捕获猎物、放哨报警的能力,成了猎人们的得力助手和忠实伙伴,而当主人发生意外事故时,狗有能力使它的主人脱离险境,转危为安,因而演化为图腾崇拜。对领头野牛的崇拜,则可能是误认为它有超人的驾驶能力和技能,人们慑于它的威胁。才产生敬重心理而不敢触犯它……

一定的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经济方式的产物,但它一经产生,就有相对的独立性。原始宗教是人类的幼年时期——生产力极为低下的原始社会的产物。随着怒族地区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的进步,他们虽已进入较为高级的社会形态,但由于科学知识甚少,加上他们处于大山峡谷之中,与外界的交往相对较少,这就使得他们原始的宗教观念及其形式得以保存到今天。

(二)人为宗教的传入

目前,怒族的宗教信仰存在着四种形式:原始宗教、天主教、基督教、喇嘛教。除原始宗教是“土生土长”而外,其他的三种宗教是清末民初后陆续传入怒族地区的。

1、喇嘛教的传入

怒江地区的喇嘛教即藏传佛教。信仰者为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丙中洛乡的怒族和藏族群众,捧当乡也有少数信仰者。

2、天主教的传入

清末民初,随着帝国主义人侵我国,天主教和基督教也先后传人怒江地区。怒江的天主教主要分布在贡山县的捧当、丙中洛两乡,茨开镇也有少量信徒,其信徒都是怒族和藏族。

3、基督教的传入

继天主教之后,基督教约在1913年也开始传入怒江地区。当时有英国传教士麦克西所主持的缅甸八奠基督教内地会,曾派遣了一个名叫巴叔的缅甸青年教士来腾冲传教。

1920年,英国内地会传教士杨志英到达泸水从事传教,并沿怒江北上到达碧江传教。

1921年,美籍牧师杨思惠由泸水进入碧汀县怒族聚居的村寨进行传教活动。

基督教传入后,发展很快,到1956年为止,怒江地区共建基督教堂207所,大小神职人员916人,基督教徒2。1万多人。信仰基督教徒者,亦以怒族人民居多,以原碧江和福贡两县统计,至解放时为止,约有怒族基督教徒5000人,约占两县怒族人口总数的6l%。

二、宗教信仰的内容和特点

(一)原始宗教的内容和特点

怒族所信奉的原始宗教的内容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其一是灵魂不灭的观念;其二是万物有灵的观念。在他们看来,自然界中的口月、星辰、山川、河流、巨树、怪石等一切现象和事物都有神灵存在,并支配着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都是必须崇拜的对象。

居住在兰坪县兔峨和泸水县鲁掌镇浪坝寨的怒族,虽不信奉外来宗教,但原始宗教迄今仍作为一种普遍的信仰现象,对人们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生着影响。

1、自然崇拜

(1)山神。人们每逢开垦荒地,挖沟修渠,或者凿石放炮,砍树伐木等,都要事先祭山神。这种仪式是以村或家庭为单位,带上酒、烧饼、米花、猪肉或鸡,到劳作地点进行的。当地群众认为,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在从事这些劳动时,可以避免流血、死亡等不幸事故;二是在从事这些劳动的过程中,万一触犯了某种神规,山神也会谅解宽恕。

(2)水神。每当修凿水渠、开挖井池或一旦池井、溪流干涸,人身上起癞皮疙瘩,就要举行祭水神的活动。这种活动也以村寨或家庭为单位进行。其方法是在水源处插上香炷,用酒、肉、蛋等食物供奉水神,并由巫师主持祭祀。其目的是祈求井渠之水源远长流不断,清洁无毒,人畜无恙。

(3)树神。一个村寨或几个村寨共同认为某一棵年代久远的木树(一般是高大的“万年青”树)为神的化身。凡有人砍过某棵大树的枝丫或用石头、棍棒投掷过它后突然患病或丧命,人们就认为这棵大树是动不得的神灵。于是村寨、家族、个体家庭碰到或办理什么重大事情,都到此大树(实际上已被当作某一方之神)下叩祈祷。人们路经大树,只能从它的下方过,谁触犯了它,将“断子绝孙”甚至还认为“危及全族”。类似这样的神树,约定俗成,几乎每个村寨都有一棵或几棵。

(4)石神。对某块巨石,他们也把它视作神灵(给它起上一个具有敬畏感的锅称,配上一段神秘的传说)。人们对它的敬畏程度,祭祀形式,与对神树的敬畏程序,祭祀形式大同小异。有的怒族人的坟地里,常常可见一块自生或人竖的石头,每当上坟扫墓祭祖时,首先要祭献这块石头(这时则把它当作一切阴神之首神、山神来看待,实际上它象征着该家庭中至高至尊的祖先神)。

(5)天神。久旱无雨。就要向天神求雨,其仪式规模特大。截止本世纪50年代,这种活动举行得较频繁,以后逐渐减少,偶尔举行一次。每当举行这种活动时,家家户户捐食物,村民中除老弱病残者外,其余都到碧罗雪山或附近山峰有“龙塘”(实际指小湖泊)处进行祭祀——求雨。这种求雨活动,有时长达2—3天,祭祀仪式由有威望、声音大的“德西”(意为祭师)主持。当地群众认为,天神是所有自然神中至高无上的神,它不受任何限制,无所不在。在祭祀山神、水神、树神、石神时,首先提及天神之名。这样。在进行各项祭祀仪式时,祭天神也就包括在其中了,唯有求雨,必须单独举行。

2、图腾崇拜残余

(1)爱狗胜己。如果别人打了自家的狗(尤其是猎狗),这在主人看来,胜过打了自己,弄不好还会引起格斗。狗死后,用布裹好,挖一个坑葬之,个别人家还烧香,甚至痛哭,以示哀悼。每年谷物收割后煮食的第一顿米饭,人吃前必须先给狗食,每年腊月三十晚,最好的饭菜要先给狗吃,待狗吃足后,人才食用。他们说,稻种是狗从远处找来给人的,所以人们必须尊敬它。

(2)不猎领头野牛。在深山密林里,有时会遇见成群活动的野牛,可是,这里的猎人是不会猎取领头的那头野牛的。他们说,那是头神牛,它不会死。会复活,所以谁伤了这头野牛,都会招致大难的。

(3)不伤害猴子。这里的人们对猴子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主要表现在他们从来不捉拿,不伤害猴子。他们认为,人是由猴子变的,猴子是人的祖先。

3、祖先崇拜。怒族在以下时节进行祭祖先的活动:一是春节祭祀祖先。每当逢年过节,他们首先把祖先牌位布置一新(设神位、出对联。摆香炉、撒香柏枝叶),腊月三十晚全家人穿着盛装,举行隆重的祭祖仪式,全家人同时向祖先神位叩头;春节期间每顿用餐须先向祖先牌位(设有供桌)敬供一番;正月初三或初四大清早家家户户都有送祖宗“回去”的习俗。届时祭声朗朗,香烟袅袅,虔诚非常。接着全村男女老少争先恐后,穿梭于上坟的路上,远远望去。各处坟地都沉浸在由哭声、祭声、闹声构成的特殊氛围之中。二是清明节祭祖。届时,全家人带上佳肴(鸡、鱼类)到自家坟地里祭祖先,清除墓边杂草。三是阴历七月半祭祖。传说,这段时间祖先有“回来”探视之习惯,所以,这个节日也叫“鬼节”。一年之中,“祖先”回家有两次机会,一次是春节。再就是阴历七月十四了。所以,各家都不敢怠慢,给祖先牌位上香,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供桌上摆满了当年新产出的瓜果食品,不经“祖宗”先尝,任何人不得品味。四是秋后祭祖。这时,农村进入农事休整阶段,有条件、有必要的人家也到自家坟地,修葺墓地,杀牲祭祖。

此外,这部分怒族中旧时还有较野蛮的神判习俗,主要用于疑难杂案的判断仲裁,现在已基本绝用。

怒族所信仰的原始宗教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表现为它是对自然物、自然力的直接崇拜而不是脱离现实世界幻想出来的神。第二,表现为原始信仰产生的根源是由于怒族先民遭受自然界的压迫,它不是社会力量压迫的产物。第三,表现为它的直接目的是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第四,表现为它能抵御人为宗教的干扰、能与人为宗教共存,有其发展的相对独立性。第五,表现为各种神灵之间已初步形成等级差别,但互不排斥,且尚未产生至高无上的神抵。第六,表现为原始宗教在其内容、形式、仪式、礼仪方面具有民族性、群体性和个体性的交互作用关系。第七,表现为原始宗教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规范的形式、仪式等。第八。表现为其中已吸收了外来宗教的某些成分。

(二)人为宗教的内容特点

1、喇嘛教

贡山县北部怒族信奉喇嘛教中的红教——宁玛派、白教——噶举派、黄教——格鲁派。

宁玛派:“宁玛”因该派教徒戴红帽,俗称为“红教”。该派教义主要以“九乘”与“大圆满法”为正传,并着重于密宗教法。怒江地区把宁玛派称为“拉玛欠”,服装不求讲究,该派信徒都称为“俗家和尚”,该派除节日到寺参加活动外,平时都在“公众房”(小庙)中过宗教生活。在民间称赞该派念经熟练。凡生病者都请该派僧人诵经、占卜算命。

格鲁派:“格鲁”意为善观,因该派僧人戴黄色僧帽,俗称“黄教”。该派严守戒律,强调显密兼修及先显后密的修行次。怒江地区称该派为“格鲁吧”。在民间称赞该派会施药治病,爱做生意,钱财富裕。该派除了节日外,一般也在“公众房”(小庙)中过宗教生活。

噶举派:“葛举”意为口授传承,因该派僧人穿白色僧裙和上衣,俗称“白教”。该派以口授密咒。不重文字,重在以证理通达大印的智慧,以苦修为特色。住持喇嘛、节日和丧葬活动的主持均为该派喇嘛进行。

怒江地区的喇嘛教,除活佛外,一般没有正规的学经制度。年满10岁以上的男女入教后,在民间请师学经识字,若干年后,由寺院召集考核授戒。正式授与“扎巴”资格,然后在寺中做15年的义务制后,方可回家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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