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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寨丧葬纪实


一九八二年八月十日,茂汶羌族自治县沟口公社鸡公寨大队何家女社员王××,于午后五时逝世,终年七十五岁。死者有子女四男一女,有孙儿孙女十一人,何家在当地虽属中等人家,因死者为年高有德贤淑可敬者,按当地羌俗办丧事从优。 据当地羌族老端公和一些老人说,鸡公..

一九八二年八月十日,茂汶羌族自治县沟口公社鸡公寨大队何家女社员王××,于午后五时逝世,终年七十五岁。死者有子女四男一女,有孙儿孙女十一人,何家在当地虽属中等人家,因死者为年高有德贤淑可敬者,按当地羌俗办丧事从优。

据当地羌族老端公和一些老人说,鸡公寨一带羌人清末仍盛行火葬,每一村寨(即一姓)都有自己的火坟场,外地人和招赘上门者死后不得入此火坟场。火葬时由舅家发火,各村寨火葬场火坟场遗址至今犹存。到辛亥革命后才逐渐盛行土葬(当地羌人称为“血葬”。)据说因火葬子孙不繁衍,乃改行土葬。按当地羌俗,人死后孝子(与死者居住在一起的儿女)将死者的床草搬到村外焚烧,鸣枪三响,表示礼送死者灵魂,借向村寨邻里报丧。同时孝子立即赴死者直系亲属家报丧,上门磕头,报告死者逝世时日和安葬事宜,孝子到舅家时,舅家照例要孝子举行盛大葬礼,提出具体要求。孝子一般都一一应允,而办理时按自己的实际能力进行。如死者受虐待而死,则当别论。

在报丧的同时,丧家紧张准备,如请道士择吉将死者入殓,设灵堂和灵位牌。门上张贴丧事对联等等。何家大门对联为“子哭灵前”,副额为“永言孝思”;上联为“夜静不随流水去”,下联为“心闲反笑白云忙”。二门对联的横额是“还山安葬”,副额为“哭泣之哀”;上联为“对对金童来迎接”,下联是“双双玉龙捧花迎”。棺材上插纸剪的引魂幡和钱树各一个。这些与汉族办丧事颇相似,足见其汉化程度颇深。

惟羌族死者的灵堂不设在供奉家神的堂屋中,而设在邻尾的屋内,死者棺材不置于灵堂屋子正中,而置于紧靠墙壁处。棺材旁(紧接死者头部)置死者灵牌,牌上写死者性别、姓名、享年若干。在堂屋加神神龛前置“祖师牌位”,供奉直系亲属各祖先;祖师牌位侧置“代存牌位”,供奉旁系亲属各祖先。这两个牌子乃因家中死了人而联带设置,表示新故亡灵一起祭奠,而将旧亡灵分别亲疏进行。

从死者入殓后即进行一系列准备,棺材灵柩大体在灵堂停放三天后凌晨安葬。

第二天(八月十一日)请道士念经超度死者。死者为男性,念金刚经;死者为女性,念大小血盆经,均为佛教经书。丧家和死者亲属在这一天都进行紧张的准备,丧家杀猪买菜,准备迎接和招待前来吊丧的亲戚则办置各种礼物和祭品,请人做各种纸花(羌人称为“纸糊”)。

第三天(八月十二日)办丧事进入高潮,亲戚均于是日前来吊丧,举行盛大祭祀活动。邻近的几十户沾亲带故,各户都到丧家襄帮。其他寨子死了人,须与丧家沾亲带故者才前往襄帮,否则可以不管。此次丧事,何家及其亲戚共请了六个端公(许,其中有三个老端公),六个盔甲(“格沙”,为羌族守护神,又称八大将军)。盔甲神一般由端公的助手或徒弟装扮。解放前办丧事时,扮盔甲神者须戴皮帽、身穿牛皮制的铠甲,重三十斤,今永和尚存一件旧铠甲。解放后装扮盔甲神者均不戴皮帽,也不穿皮铠甲,仅手中拿三叉纸花,纸花的三叉各有表徽,一叉代表山顶神,一叉代表腰树林神,一叉代表山脚平神。据端公和办盔甲神说:丧家及其亲戚之所以在举行丧事活动时要请他们,一则是主持祭祀仪式;二则前来吊丧的亲戚较多,便于有计划的迎接安排;三则祭祀时鼓乐齐鸣,唱跳并举,安慰亡灵,如果没有一定数量的端公和盔甲,就不成其为隆重的丧礼。解放前丧家给他们的酬金一般为每人两个大洋,敬神的粮食(一般为两升玉米)和一个刀头(一般为三斤猪膘)归端公所得,解放后丧家除供他们酒食外,仅给他们一张孝布,不给酬金,敬神的粮食和刀头认为丧家所有基本上为襄帮性质。

举行盛大的吊丧祭祀活动一般在第三日午后开始,根据安排,吊丧亲戚分批前来,其程序大体是这样:

丧家先派出一个端公到吊丧的亲戚家,带领该亲戚前来吊丧,随带礼物、祭品等,礼物主要是粮食、猪肉和钱,丧家缺什么送什么。祭品主要为“纸糊”,一般为各色剪纸做的绣油、旗、罗、幡、伞和钱柜等等。

当吊丧亲戚行近丧家村寨时,唢呐频奏,六个盔甲神和在家的端公一齐出寨相迎,随带男女孝子。屋顶鸣枪一响,以示礼迎。行至离村寨一箭之地的适当地点,孝男孝女跪地。端公头戴法冠,身穿豹皮衣,有的摇巴郎鼓和响盘,有的打羊皮鼓,舞蹈步伐为万字格和八阵,来回跳躍,左右穿梭。盔甲在端公们舞蹈间歇时用羌话高声赞唱,大意是迎亲人悼死者,对丧家表示尊敬,这一活动约半小时结束。

接着,端公、盔甲、吊丧亲戚和孝男孝女鱼贯而至大门。此时门口陈设敬神的玉米两升(装在一小斗内)、一个刀头、八杯酒,玉米中插香蜡。端公持短剑念咒,表示驱邪,替亡人禳解。八个盔甲手执三叉纸花在门口用羌话赞唱(不跳),赞扬死者生前待人接物如何好,勤劳理家,省吃俭用,把子孙抚养成人,责备把门将军(门神)失职,家中人口减少,他全然不管事,盔甲唱毕,孝子敬在场的所有成年人每人一杯酒,表示以神饮剩的酒敬亲戚邻里。门口的活动约半小时。

然后端公、盔甲率领吊丧亲戚和孝子进入灵堂。此时各种乐器轰鸣,端公挥动法器念咒作法,跳万字格、舞八阵。端公的舞蹈和盔甲的赞唱相互交替,唱词大意为死者活了多大岁数,生前如何辛苦,现在子孙多少,在干什么,望死者保佑生人。然后孝子举哀哭泣(一般为女的),并向吊丧亲戚发孝衣、孝帕。对近亲一般发全孝(孝衣、孝帕全发),远亲发半孝(仅发孝帕),死者棺材上放孝帕是专门为舅家准备的。此地羌人习俗,凡发给舅家的孝衣孝帕应在报丧时由孝子亲送,因一般都来不及,故改为舅家吊丧时发给,但孝布一定要放在棺材上,以示对舅家特別尊敬。

每一批亲戚前来吊丧都举行类似的仪式,所以整个午后都是锣鼓、唢呐、礼炮(打枪)声,端公不停地念咒作法舞蹈,盔甲不停地用羌语赞唱,直到吊丧亲戚到齐为止。是日午后本寨和邻寨羌民陆续聚集丧家家中和屋顶,既表示哀悼,亦兼有娱乐热闹之意。

亲戚吊丧的仪式既毕,傍晚在丧家房顶举行盛大的祭祀活动,羌人房顶颇类似西式楼房的屋顶花园,平时作为晒粮食的场地,办丧事时亦在此举行祭祀活动,屋顶正中陈设敬神和向死者献祭的粮食两升(装在一小斗内),酒十六杯;刀头一个(猪膘三斤),粮食中插香蜡。六个端公和六个盔甲一起出场,响器齐鸣,全部法器挥动,端公请神敬神作法后,或跳万字格,或舞八字,或跳蛇蜕皮舞等,形式多样,变化倏忽。盔甲断断续续地以羌话高声赞唱,颂扬死者生前功劳苦绩,望其死后保佑子孙发达昌盛。此时丧家和邻家房顶都站满了人,舞蹈和赞唱大约进行一小时,为整个祭祀活动高潮。夜幕降临,丧家向在场的人每人敬一杯酒,以结束房顶的活动。

晚上,丧家设宴招待前来吊丧的亲戚、端公、盔甲、道士和邻居,席间还穿插妇女的歌唱。

晚宴结束后,六个盔甲从厨房进入灵堂举行“赶马”(又称“吆马”)仪式。相传沟口羌人的祖先从松潘草地经较场、叠溪来到沟口,此地羌人死后要到松潘草地买马。让死者亡灵骑马到西天。此时厨师已准备好凉拌猪头肉和豆腐干一盘,以代替马肉,表示从松潘草地买马回来,杀马吃“马肉”。仪式开始时,盔甲用羌话唱歌到松潘草地买三匹马,一匹亡人骑,一匹家人用,一匹送舅家,时孝子跪地,答应完全照办。然而,盔甲再唱,意为买马太多了,孝子办不到,向神请求减少,只买亡人骑的一匹。盔甲代表神灵表示应允后,孝子敬在场的人每人一片肉(即所谓“马肉”)、一杯酒,一小块馍馍(死者为男性,做一大块三叉馍馍;女性做一大块圆馍馍)。此仪式约半小时结束。

举行“赶马”仪式即表示将扫灵安葬死者。接着,由道士荐灵,荐灵词为汉语,大意为安慰亡灵,快乐归天。孝子跪地烧燃香蜡,以刀头敬酒祭奠亡灵。此时道士将所有祭奠之物基本烧完,只留死者灵牌和引魂幡次日放到墓地。墓穴早已请阴阳先生选定挖好。

次日凌晨(四时)端公、盔甲为前导,率领孝子和送葬的家门亲戚,将棺材搬到墓地。沟口羌人丧葬不用引路羊,棺材上放鸡一只,据说是为了“避煞”,男性死者用公鸡,女性死者为母鸡。棺材入穴之先,端公杀鸡,以鸡血绕墓穴淋一圈,表示为死者“买地”。棺材入穴后稍事掩埋即止。随即举行“转路”(即招魂)仪式。“转路”的地点一般选择在墓地相对的山腰,山前有大路通往本寨(或几个村寨)羌人祖先曾流寓过的地方。沟口公社鸡公寨大队的刁林、色尔多、巴竹、大寨、二里寨的村寨的人死后,都“转路”到神木溪举行招魂仪式,“转路”后本应转回坟山举行追悼死者的结束仪式。因死者坟山为庄稼地旁,故改在房顶举行。房顶正中陈设玉米两升(装在一小斗内)、刀头一个、二十杯酒、烧香点蜡,六个端公和六个盔甲同时出场,端公敬神念咒后,端公和盔甲各在房顶的一端。在一阵阵响器声中,端公舞万字格,跳蛇蜕皮和线子挽疙瘩。盔甲用羌话赞唱,大意为追悼仪式闭幕了,死者亡灵应欢欢喜喜去,永驻坟山,子孙后代兴旺发达。舞蹈和赞唱大约半个小时。端公举火烧刀头,丧家拿两个大圆馍馍(如死者为男性则为大三叉馍馍)。分一小块给在场的人吃。表示丧事完毕,从此再不允许敲响器。

然后丧家请端公、盔甲、道士、阴阳先生、亲戚家门和邻居吃早饭。每上一道菜吹一次唢呐,表示转哀为喜。早饭后所有客人表示告辞。丧家请盔甲垒坟。至此,整个丧事结束。

从茂汶羌族自治县沟口、渭门羌人整个丧葬习俗看,原始宗教和佛教、道教杂糅,汉化色彩颇浓,但羌人原来的丧葬习俗特点仍依稀可见,从中还反映沟口渭门羌人历史的一些影子。(来源:百年羌族史 作者:茂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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